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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炎钦 律师
【江西博太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中国法学会会员】
【江西省律师协会民商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江西省民进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男,汉族,湖北武汉人,大学本科。律师资格证号:(赣)司律证字第0045号,律师执业证号:14881989110734。20世纪60年代在部队当兵;70年代在企业工作;80年代攻读法律、自学成才,参加了首届全国律师资格统考,首批获取律师资格,从此开始律师执业至今,是江西省一位资深的名律师。
李炎钦从事律师执业近二十年,一贯抱着要把每件案子都办成精品的理念,承办了诸多省、市乃至全国均颇有影响的大、要案。如:经他代理的《垂钓者触高压电身亡 家属告赢供电局》、《哺乳期女工怒告泰丰公司》与《回家路上被车撞飞20米》等案,
先后发表《信息日报》、《江西商报》及《江西法制报》。又如:原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刑庭庭长詹某某徇私舞弊案,原南昌市食杂总公司总经理熊俊贪污受贿案,原江西省第四监狱管教干部蔡光辉私放罪犯案,原南昌市电子商厦徐某某贪污案及波阳县水产场叶建兵故意杀人案等,经其辩护,均被宣判无罪,有的案例发表《江西律师》上。 1997年,国家司法部收集荟萃全国各地优秀律师承办的典型案例,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了《成功辩护词评析》书籍一套;李炎钦作为江西律师,其承办的《蔡光辉私放罪犯案》、《叶建兵杀人案的无罪辩护》、《杭州香料厂诉南昌市东湖区滕王阁劳动就业站购销合同货款纠纷案》、《深圳信中出口食品工贸公司与江西省南昌市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购销合同赔偿纠纷案》及《王冬亮诉公安局治安拘留案》
等经典案例一举发表书中。 其中,《购销合同货款纠纷案》后又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发表于经典巨著《 律师办案艺术》;其它案例纷纷被大专院校法律系选用在教学中。 2001年,李炎钦代理了《南昌市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国际贸易纠纷案》,在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开庭时,错综复杂的案情,被他疏理得是非曲直、一目了然, 致使处处违约却提起仲裁反请求的欧洲商人理屈词穷, 坚决捍卫了国际贸易公平有序之原则。
2003年,李炎钦代理了江西省建工集团干部李少豪劳动纠纷案。该年12月15日,江西商报以《昔日功臣告倒老东家》的醒目标题,用整整两版篇幅,对该案进行了全方位大型报道。同年,经江西省司法厅推荐
,其代理的《女工的权益》被上海东方卫视台律师视点栏目录制播放。此外,李炎钦还有许多其他成功之作,如:《程录辉黑社会组织案》及《熊清辉贩毒案》等, 均无时无处不洋溢出法律的智慧,惊人的胆识,社会与经济效益扉然。 2003年8月,作为对社会有特殊贡献人士,香港世界人物出版社将其载入了大型权威辞书《世界名人录》。12月,《中国专家大辞典》亦把其业绩收录入册。2004年岁末,《感动中国——时代杰出创业新闻人物2005新年论坛》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李炎钦以具有突出业绩和社会影响的嘉宾应邀作客人民大会堂,并出席了钓鱼台国宾馆举行的《难忘今霄2005新年晚会》,
享誉归来。 |